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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“党风廉政学习月”第二次专题学习

时间:2024-08-27 点击:135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根据《河南省科学院“党风廉政学习月”活动方案》安排,8月26日上午,化工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“党风廉政学习月”第二次专题学习,党委书记邵国斌主持,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参加。

会前,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第二个专题“学习党纪法规”的自学,分别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和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。会上,党委书记邵国斌带领大家学习了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。副所长郭歌进行研讨发言,交流了学习体会。

董事长王柏楠最后强调,要认真落实好“院党风廉政学习月”活动方案的要求,以学纪知纪明纪,促进遵纪守纪,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学习,充分发挥“头雁效应”和示范带头作用,确保学习取得实际效果。

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对国有企业管理的规范化、法治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该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,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,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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